PYROTECHNIC DIRECTIVE 2007/23/ EC
編號:2007/23/ EC
官方名稱:
2007年5月23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將煙火制品投放市場的第2007/23 / EC號指令。
描述:
煙火制品CE認證指令規定了旨在實現煙火制品在內部市場自由流動的規則,同時確保對人類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高度保護以及消費者的保護和安全,并考慮到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方面。
哪些產品受到煙花指令2007/23/EC的保護?
本指令適用于符合定義的產品:
“煙火物品”是指任何含有爆炸性物質或爆炸性物質混合物的物品,旨在通過自持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熱,光,聲,氣體或煙霧或這些物質的組合。
(a) 煙花
第一類:具有極低風險性,極低噪音且用于室內建筑物等封閉地方的煙花。
第二類:具有低風險性,低噪音且用于室外的煙花。
第三類:具有中等危險性,以及產生的噪音不致影響人們的健康且用于室外空曠地方的煙花。
第四類:具有高危險性,以及產生的噪音影響人們的健康,并且只有專家才能使用的煙花,此類煙花一般只作為專業應用。
(b) 舞臺用煙火制品
T1類:具有低危害性的舞臺用煙火制品。
T2類:具有專業知識才能使用的舞臺用煙火制品。
(c) 其他煙火制品
P1類:具有低危險性,且不同于煙花和舞臺用煙火制品的煙火制品。
P2類:具有專業知識才能使用,且不同于煙花和舞臺用煙火制品的煙火制品。
什么產品不是由2007/23 / EC的PYROTECHNIC指令所涵蓋?
煙火制品指令不包括以下產品類別:
根據國家法律,武裝部隊,警察或消防部門用于非商業用途的煙火制品;
屬于船舶指令范圍的設備;
用于航空航天業的煙火制品;
專門針對屬于玩具指令范圍內的玩具的沖擊帽,用于近似成員國關于玩具安全的法律(4);
爆炸物屬于防爆指令的范圍;
彈藥,意思是用于便攜式槍支,其他槍支和火炮的彈丸和推進裝藥以及空彈藥
如何遵守2007/23 / EC的PYROTECHNIC指令:
關于煙火制品的指令2007/23/EC總是需要CE認證公告機構的參與。